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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
时间:2022/12/02
 
加大惩戒 从源头斩断诈骗链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施行 加大惩戒 从源头斩断诈骗链条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下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对特定领域犯罪进行深入治理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从根本上、制度上预防、遏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这一新型犯罪的重要法律,是数字安全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该法共七章50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龙华区司法局 整理

  1 总 则

  ●定义: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打击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3、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

    2 行业治理

    电信治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

    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

    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和物联网卡的使用监测预警机制。

    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金融治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提供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

    互联网治理

    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账号应当重新核验。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为应用程序提供封装、分发服务的,应当登记并核验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1、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2、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3、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利用下列业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

    1、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

    2、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

    3、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

    4、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3 个人信息保护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和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4 限制出境

    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5 跨境打击

  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6 救济措施

  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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