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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李云川 通讯员王鹏羽
时间:2024/05/30
 
海口曝光第十五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力度,为督促相关单位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改,5月29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第十五批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以及各类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进行曝光。

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南金湘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鑫海公寓)、凯建公寓、山西建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白沙坊金龙苑)、海口晶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海雅苑)、司法厅大园小区(海口恒之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江景苑(海南吉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平村85号自建房、太平村175号自建房等8家单位,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其他公共部分实现完全防火分隔,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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