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琼山区法院向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发出《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系全省首份。
该提示源于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探望权的执行案件。2013年,该案双方当事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夫妻感情破裂,申请执行人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及女孩由被执行人抚养。2024年,申请执行人向琼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行使探望权。
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仅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会激化双方矛盾。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从探望、抚养、监护等多个维度提示双方当事人,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携手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中写道: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一方面,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良苦用心表示感谢,被执行人也表示愿意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