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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良子 张琬茜 通讯员李英璐
时间:2024/04/02
 
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原标题:我省部署清明节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

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清明节将至,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活动频繁,容易引发火灾事故。4月1日,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调度会,全面部署清明节火灾防控,集中开展清明防火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省教育厅近日也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防止各级各类校园和校外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消防救援队伍根据本地区任务特点作出相应的执勤部署,在交通路口、祭祀场所、林木密集区域等地设立前置执勤点,开展巡查巡防行动,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加大对公共祭祀场所、寺庙、山林公墓等重点区域熟悉排查,开展实战化演练。同时,以学校、公墓、陵园、寺庙、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大型商场等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消防救援队伍还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和各地祭祀风俗,组织宣传人员、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车,深入农村、社区等地开展宣传活动,面对面向村民、居民讲解生产烧荒、祭祀扫墓时如何防范火灾的知识,并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嘱咐村民、居民时刻注意消防安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户外视频等媒介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吸取近期国内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在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温馨提醒和要求每位家长清明假期务必履行对学生非在校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同时,做好家庭使用的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严禁将电动车和摩托车分别交给不满16周岁和18周岁的孩子骑行上路,严禁孩子私自或和他人结伴到危险水域和野外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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