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海南有关部门日前完成了地方标准《游艇租赁服务质量评价》的起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游艇租赁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商务等活动为目的,由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以整船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并配套游艇驾驶和保障服务的一种租赁活动。
近3年来,海南省游艇租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全省游艇出海累计达16.9万艘次,接待出海旅客113万人次,较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49.74%和49.87%;2021年游艇租赁企业注册数量增加138%,2021年海南新增注册的游艇类企业中从事游艇租赁业务的企业数量超过70%,海南游艇租赁市场消费潜力巨大。
地方标准《游艇租赁服务质量评价》规定了海南游艇租赁服务一般要求、服务资源、服务过程、营运安全和服务评价,适用于游艇租赁业务企业的服务管理与服务评价。将有利于规范游艇租赁经营者的服务标准,提升游艇租赁服务质量,引导和促进游艇租赁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并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游艇租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