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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官网
作者:海南自由贸易港官网
时间:2023/02/27
 
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

  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由海南复兴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定位是打造数字经济总部集聚区、国际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围绕智能物联、数字贸易、科技金融和国际离岸创新创业四大产业方向。包括一期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和二期复兴城西海岸互联网总部基地。

  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构建了集创业咖啡、孵化器、创投基金、国际离岸、公共服务为一体的互联网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复兴城西海岸互联网总部基地以制度创新和产业创新为突破口,通过6+1的园区产业架构(自贸港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数据离岸中心、互联网+医疗共享中心、跨境金融交易中心、全球自贸服务中心、绿色能源应用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港澳台、跨国企业离岸基地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产业聚集区,并围绕产业定位,打造产、学、研、住、娱一体国际化社区型园区。

  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地处世纪公园南侧,北至世纪公园三横路,东至世纪公园中路,西南至港湾路,约0.05平方公里;西海岸互联网总部基地东至长滨路,西至粤海大道,南至海秀快速路,北至长滨六街。





配套设施
  生活配套包括公园、创业餐厅、便利店、时尚餐饮等,运动休闲包括海边的绿色休闲跑道、运动场、足球场、高尔夫练习场等,商业配套包括会议中心、5星级酒店、国际公寓、购物广场、商业街等。


优惠政策
一、短视频直播政策

  短视频、直播平台税筹政策,园区全程协助企业获得委托代征资质,网红主播可以按生产经营所得享受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个税核定征收1%,其中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核定个税及城建税都享受税收奖励。

  二、企业税收奖励

  1、企业税收奖励阶梯政策:

  企业两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海口市市级税收留成部分给予阶梯奖励,省市两级税收合计是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市级留成30%;省市两级税收合计是100万元至500万元,奖励市级留成40%;省市两级税收合计是500万元至1000万元,奖励市级留成50%;省市两级税收合计是1000万元至2000万,奖励市级留成70%;省市两级税收合计是2000万以上,市级留成奖励80%。

  2、园区一企一策税收奖励政策:

  符合海口市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形成的年度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金额给予最高90%奖励;经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备案的企业,可以享受年度地方财力贡献省级留成部分奖励给园区的金额最高90%给予奖励。奖励税种包含: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

  三、总部企业政策

  1、海口总部企业开办奖励:

  (一)对新落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给予一次性 300 万元奖励。

  (二)对新落户的从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 1 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三)对新落户的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四)对新落户的从事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第一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五)对新落户的高成长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 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800万元,给予一次性 200 万元奖励。

  (六)对新落户的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本市新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

  2、海口总部企业购房补贴:

  在海口市无自有产权办公用房的,经初次认定的总部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价5%的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分2年支付,每年支付50%。

  四、人才政策

  1、股权交易奖励: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如有本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交易,按照其交易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 300 万元。

  2、社保返还:在海南互联网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补贴,一年一补,连续补贴3年。

  3、落户政策: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年薪酬收入12 万元以上的员工,在海口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办理落户。

  4、人才租房补贴: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5、人才购房补贴: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认定总部企业的员工享受全岛区域购房资格。

  五、其他奖励

  1、上市奖励:

  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融资奖励: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再融资额1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

  3、挂牌奖励:

  在我市注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互联网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我市注册并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4、认定500强企业奖励:

  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对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评为中国民营企业 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产业定位


  以数字经济为主导,发展以智能物联、数字贸易、金融科技和国际离岸创新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打造国际数字经济总部和国际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招商重点

  1.智能物联产业集群:芯片和元器件、传感器、5G、车联网、人工智能等。

  2.数字贸易产业集群:数据跨境流动、跨境电商、数字内容、数字服务外包等。

  3.金融科技产业集群:区块链、支付清算、基金、投资等。

  4.国际离岸创新创业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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