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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海口发布 作者:海口发布 时间:2021/11/05
  11月4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印发,指出当前正值我省秋冬季旅游旺季,入岛旅游、过冬人群增多,增加了我省发生输入性疫情的风险。就从严从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出十条具体要求。

  一、从严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来(返)琼人员的排查管控。通过把好入琼口岸关、社区主动排查、区域协查等方式加强重点人员追踪排查工作。各市县指挥部要切实承担责任,确保24小时以内数据必须清零,严格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二、从严落实入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14+7+7”落实入境人员管控,进一步规范隔离观察、双采双检、人员交接、健康监测等重点环节措施。对解除14天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继续严格落实入境后至第28天的定期核酸检测和随访工作。社区(村委)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未满28天前,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执行集中隔离或“足不出户”,人员及其家属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户,出户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第7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从严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按照《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从严实施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在乡镇街道指导下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社区(村)值班值守、巡逻走访等疫情排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外省游客、“候鸟”人群的健康状况,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四、从严落实多渠道预警监测工作。各市县要按照省指挥部下发的一系列关于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的文件要求,落实12个重点行业15类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重点加强“应检尽检”平台建设和维护,及时补充和更新人员信息。各市县要督促药店切实对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购买人员旅居史开展问询,一经发现其来自风险区或涉疫区,要及时报告并追踪随访。医疗机构对发热病人要加强追踪和随访,适当提高核酸检测频次。 

  五、从严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强化落实机场、港口、车站、酒店、宾馆、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景区景点、旅游团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日常消毒、查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六、从严落实集中隔离点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对隔离点的管理责任,隔离点所在市县(区)要指定1名党委或政府领导驻点辖区内的隔离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指导、排查。落实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做好隔离场所环境监测、垃圾清运等工作,加强隔离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技能培训。加强隔离人员封闭管理,落实每日健康监测,提高采样质量,避免集中隔离人员出现症状未及时发现,杜绝隔离点人员交叉感染。

  七、从严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村“两委”干部责任,严格对入村外来人员开展排查、登记与报告,督促14天内有岛外旅居史人员落实核酸检测。提高村卫生室、卫生院早期报告意识,强化“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工作机制,同时加强村民新冠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防范农村疫情的发生。市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支援农村的疫情应急处置机制。 

  八、从严落实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各市县要对于近期将要举办的大型聚集性活动,如研讨会、展会、培训班、论坛等加强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需举办的要适当缩减规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参会人员流行病学史的筛查。 

  九、从严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重点落实3-11岁人群的接种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程两针接种。做好目标人群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提供便民优质服务,落实全流程管理责任,保障疫苗安全、接种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十、从严落实跨省流动人员管理。本省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区。建议公务出岛人员返琼后24小时内就近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检测结果阴性才能上岗工作。


  来源: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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