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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延长《海口市繁荣发展文艺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时间的公告
来源: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作者: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开始日期:2023-11-09 00:00  结束日期:2023-12-10 00:00
 

11月9日至20日,我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海口市繁荣发展文艺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截止11月20日,收到社会反馈意见数量较少。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根据市司法局有关规定要求,现延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楼南3037室,邮编:570135。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sc68725382@126.com。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关于征求《海口市繁荣发展文艺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繁荣海口市文艺演出市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拉动休闲文化消费,培育和涵养海口城市文艺气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场发〔2021〕101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海南文体会展活动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3〕1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海口市繁荣发展文艺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增强政策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海口市繁荣发展文艺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楼南3037室,邮编:570135。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sc68725382@126.com。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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