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要闻动态-> 文物信息
我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
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梁冰  时间:2022-03-30 09:47
 

  原标题:我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 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本报3月29日讯,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鼓励社会资源向文物文化领域聚集,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3月29日下午,省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发布会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现状和要求,我省制定出台《意见》,对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进行扶持和规范。

    《意见》明确了强化土地供应保障、加大场馆扶持力度、加强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全产业链发展、提升陈列展览质量、落实对口帮扶工作、推动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发展7大任务。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属于非营利性项目的,可按照国家划拨用地目录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作价出资、招拍挂等方式供地。

    资金补贴方面,提出给予建设补贴、定级补贴、免费开放补贴、展览补贴、贷款贴息支持和税费减免扶持六类资金补贴,对现有的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政策实现突破。其中,建设补贴方面,对新建、改扩建非国有博物馆出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建设标准认定,符合开放条件的,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出资总额5%的一次性项目建设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定级奖励补贴方面,对在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中,被评定为国家三级、二级、一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免费开放补贴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范畴;展览补贴方面,鼓励非国有博物馆举办面向全球的临时展览、全国性展览和世界性巡展,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引进境外专题展览,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1〕65号)支持条件的专业展览,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声明:本站所转载内容,如有涉及肖像、著作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联系电话:0898-68725355
咨询投诉热线:0898-12345   网站服务、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23592
琼ICP备19003153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3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7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门户网站,
进入非政府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