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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时间:2021-02-10 17:18
《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体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政策解读

  为适应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需要,鼓励和吸引境外人员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创业。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汇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海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三统一

  境外人员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制发证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的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考试。

  四、项目管理

  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省委人才工作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体育行业主管部门公布,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动态调整。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五、报名与考试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国家或海南省职业资格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

  (二)填写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批)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提交有效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

  (三)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四)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或通知由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境外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限时办结考试报名等事宜;境外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并按照要求进行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海南省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具体报考条件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布。其申报条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汇编》执行。各项目有新考核实施细则的,按照新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六、证书与待遇

  (一)成绩合格,由海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按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手续。

  (二)境外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七、附则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或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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