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鼓励民航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海府办规〔2020〕1 号)第七条规定“新开境外航线飞满三年后,亚洲(包含港澳台地区)航线额外一次性再给予 200 万元补贴,洲际航线额外一次性再给予 300 万元补贴”,鉴于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现对本条款具体应用解释如下:
根据2020年财政部、民航局出台的《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30 号)和《海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海府〔2020〕12号)以及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了纾困帮扶民航客运企业,在美兰机场国际客运口岸开放的前提下,允许 民航客运企业因新冠疫情停飞的新开境外航线复飞后并满足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七条有关规定的,可享受亚洲航线额外一次性200万元、洲际航线额外一次性300万元的补贴。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相关文档:海口市鼓励民航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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