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4﹞364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成海口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对海口市三家国有文艺院团2023年度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2024年3月18日,海口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召开海口市2023年度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考核评议会,在国有文艺院团自评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复核评议,现将考核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原海口市艺术团)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海口市琼剧演艺有限公司(原海口市琼剧团)和海口琼山区琼剧演艺有限公司(原海口市琼山区琼剧团)被评定为良好等次。
对以上考核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旅文局文化艺术科咨询投诉,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电话:68725385,68725383。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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