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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8026-1/2022-00114 分类: 行政处罚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名  称: 2019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文  号: 主 题 词:


2019年3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20193月共处罚9家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31日,对海口时速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15000元。

二、2019311日,对海口辰龙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三、2019311日,对海口美兰欣佳佳文具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没收登记保存的出版物25本和违法所得人民币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四、2019313日,对海口琼山运得文具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没收登记保存的出版物28本和违法所得人民币72.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五、2019314日,对海口琼山蔡勇商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没收登记保存的出版物34本和违法所得人民币213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六、2019312日,对海口潘多拉星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七、2019314日,对海口琼山莫日韬文具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没收登记保存的出版物20本和违法所得人民币53.8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八、2019319日,对海口琼山呀啰哒嘀文具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没收登记保存的出版物31本和违法所得人民币27.9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九、2019319日,对海南问道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恐龙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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