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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59-1/2022-05700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做好第20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旅文字〔2022〕549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做好第20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通知

海旅文字〔2022〕549号

各区旅文局、局属单位、行业协会和旅文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预报,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已于16日傍晚前后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强度逐渐增强,并向海南岛东南部沿海靠近,最强可达台风级(12~13级,33~40米/秒),有可能擦过或登陆上述沿海地区。受“纳沙”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8日~20日我市将出现强风雨天气过程。为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
    各区旅文局、局属单位、行业协会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官网、官微及时发布旅游预警和防灾避灾知识,旅行社、景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文化场馆和大型活动场所等旅文企业及时向游客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知识,提醒游客密切关注三防信息,科学应对,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做到出行安全、游玩安全。
    二、做好隐患排查和险情排除
    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迹、文体场馆和大型活动场所等各类场所要认真研判安全形势,加强安全防范,细化应急预案,加强观测预警,及时预防处置,对广告牌、娱乐设施等隐患点进行加固或拆卸,采取“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方式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不留下一片空白区。通过宣传屏实时更新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提示景区、场馆内游客注意防汛防风安全。切实把安全防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受天气影响区域内的旅游景区、文体场馆、海上训练基地关闭涉水、涉海、涉山、涉高娱乐项目和训练项目,特别是临海旅文企业要加派人手、加强海边巡查,劝阻市民和游客下水游玩,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文体场馆做好游客转移准备工作。
    各旅行社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更改或调整行程,禁止组织游客到危险区域游览,并做好游客的解释疏导工作;要加强导游、旅游大巴司机等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强化值班值守
    各区旅文局、局属单位和旅文企业要按照市三防指挥部应急 响应要求,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巡查。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效处置防汛防风应急事务。加强防汛防风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突发险情、灾情和重要工作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市旅文局。
    特此通知。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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