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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59-1/2022-05687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9日
名  称: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海旅文字【2021】244号)
文  号: 海旅文字〔2021〕244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海旅文字【2021】244号)

海旅文字〔2021〕244号

各区旅文局、局属各单位、各旅文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密度,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消杀灭蚊防控传染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消杀时间
    全面消杀时间:5月 24日—6月24日,分 3轮次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每次消杀连续3 天,间隔14天进行第二轮消杀。
    第一次消杀时间:5月 20日-22日;
    第二次消杀时间:6月 5日-7日;
    第三次消杀时间:6月 21日-24日。
    (二)开展环境整治。各区旅文局,局属各单位,酒店宾馆、景区景点、网吧、歌舞厅、电子游艺场所等旅文企业要组织人员自行排查和集中清理办公场所和住宅小区内、外部环境的卫生死角和各类中小型水体,开展以清理水缸、瓶罐、花盆花池、坑洼地等各类积水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做到垃圾无暴露、不落地,无废弃物和油腻污垢,无积水,无卫生盲区盲点,全方位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三)组织化学消杀。各区旅文局,局属各单位,酒店宾馆、景区景点、网吧、歌舞厅、电子游艺场所等旅文企业要坚持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防制原则,做好蚊虫密度监测和消杀工作。在进行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地的同时,要主动做好化学消杀工作,同时,在消杀期间做好信息提示工作,提醒单位员工和广大游客注意,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物理防制。进一步完善防鼠、防蚊、防蝇“三防”设施,并按规定使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旅文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切实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结合当前“巩卫”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做到人人动手、全民参与。
    (二)明确职责,注重实效。各旅文企业要提高思想站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和专业公司提供专 业指导和服务,开展灭蚊防蚊专题培训宣传活动,让员工掌握相关知识。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林鹏飞,电话:68723570)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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